国家认监委、商务部联合发文强调《在商业领域
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准入工作》
国家公布的首批须通过强制认证的产品共有19大类132种(详见梅市经贸[2003]143号文件)。从今年8月1日起,逐步在商业领域严格市场准入。上述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不得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梅州市经贸局转发该文件并提出二点具体要求:一是认真组织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经贸局要深入宣传实施3C认证的重要意义,认真指导商业企业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的3C认证宣传。各商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本店不销售未经3C认证的相关商品”的横幅,公告强制认证的商品目录。二是以实际行动贯彻文件精神。商业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3C认证产品目录把好进货和销售关,经贸部门应积极会同质检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市质协秘书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