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力以赴,全情投入,认真做好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立省示范性园区的申报工作。以第一名成绩成为全省6个候选园区之一,为第二轮竞争省产业转移扶持资金5亿元奠定基础。
2、按市委、市政府部署认真做好产业转移有关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文件起草等工作。
3、召开本局2008年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本局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的班子成员共50人参加,张文广局长做了《以坚强的党性推动绿色崛起、努力实现工业商贸经济科学发展》动员讲话。
4、做好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经贸系统“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安委办。
5、做好省经贸委调研组来梅调研的各项工作。
6、扎实开展梅州市猪肉质量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梅州日报,悬挂横额、标语,电视、召开电话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强新修订《生猪屠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省督查组迎检工作。
7、总结上半年我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召开第五届“山洽会”筹备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经贸局做好对上届“山洽会”签约项目跟踪工作和制订本届“山洽会” 的方案、签约项目、布展工作。
9、推荐省挖潜改造项目。全市共推荐技术改造项目73项,技术创新项目26项。其中:市直技改11项,创新8项;梅江区技改5项,创新2项;平远县技改16项,创新4项;梅县技改3项,创新3项,蕉岭县技改8项,创新2项,兴宁市技改7项,创新4项,大埔县技改6项,丰顺县技改5项,创新2项,五华县技改12项,创新1项。
10、向省经贸委推荐我市5家企业入省百家装备制造业重点联系单位。
11、召开各县(市、区)经贸局技术质量股股长会议。通报上半年技改工作情况,提出下半年加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工作重点。
12、组织局机关庆祝“八一”建军节活动。
13、落实市人事局军转办的通知精神,组织系统省属和市直有关企业做好2008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体检费申领、审核工作;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八一”慰问金申领、审核工作及做好“八一”前夕入户慰问企业军转干部的相关工作。
14、做好我局公务员普通话测试资料、准考证发放和组织好测试培训工作。
15、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评审委员库组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写并发出《关于推荐专业技术评审委员的通知》。
16、按省纪委的要求,完成我市国有企业规范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行为情况的调研——《正视现实、强化管理,坚持四个原则、科学界定规范》。
17、按省纪委《关于对个人“小灵通”电话捆绑办公电话使用问题进行清理情况的通知》的要求,据清查我局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无此类现象。
18、根据梅市普办[2008]8号文要求,组织我局8名同志参加《梅州市2008年科级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
19、我局重视抓好“三创建三促进”学习实践活动。并在市直机关“三创建三促进”交流促进会上,作了书面经验介绍。
20、结合开展“纪教月”活动,局机关党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到海丰参观我党最早领导的苏维埃政权旧址,接受了一次很好的革命传统教育。
21、继续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上报“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和承诺书。并形成2008年上半年淘汰情况报省经贸委。
22、做好相关水泥生产企业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产业政策确认工作。
23、参加梅州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现场会。
24、要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做好奥运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与兴宁市经贸局联合检查天诺民爆公司兴宁分公司的车间现场操作、包装、储存仓库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
25、做好推进落实机电产业、医药产业、铜产业规划的有关工作。
26、积极配合市发改局做好淘汰小钢铁工作。
27、做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
28、结合我局职能对《梅州市市直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9、衔接落实梅州市经贸农业旅游(香港)招商推介会经贸展区的参展展品、布展方案、营销方案、费用预算以及检验通关等相关工作。
30、组成以局领导任组长、民爆专家任副组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民爆销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组,于7日至20日对全市民爆销售经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省经贸委。
31、组织各县经贸局、梅州市兆安民爆专卖公司及各县分公司、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共23人参加省经贸委举办的“民爆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学习。
32、根据省经贸委文件要求,分别做好4家典当企业和6家拍卖企业的换证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报送省经贸委。
33、按省经贸委2007年度酒类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并完成了对30多家酒类生产企业和30多家酒类批发企业的年检工作。
34、会同省经贸委对梅州市鎏峰酒业有限公司和丰顺县潘田酒厂2家要求酒类生产许可证换证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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