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全市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酒类专卖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全市酒类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计划;负责酒类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核、申报和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查处违反酒类专卖管理法规的事件;协调、指导各县(市、区)酒类专卖管理的工作。
科室电话及传真:0753-2250679
科室人员: 主 任 李建春 科员 倪慕媛
